卦象结构
| 上卦 | 离(火)☲ |
|---|---|
| 下卦 | 震(雷)☳ |
| 互卦 | 第 39 卦 蹇 |
| 错卦 | 第 48 卦 井 |
| 综卦 | 第 22 卦 贲 |
卦辞 · 彖 · 大象
卦辞噬嗑:亨。利用狱。
彖《彖》曰:颐中有物曰噬嗑。噬嗑而亨,刚柔分,动而明,雷电合而章。柔得中而上行,虽不当位,利用狱也。
大象《象》曰:雷电,噬嗑。先王以明罚敕法。
六爻 · 爻辞与小象
历代注疏
四家注来源:王弼《周易注》· 程颐《周易程氏传》· 朱熹《周易本义》· 尚秉和《周易尚氏学》。
王弼释噬嗑为颐中有物、啮而合之:震动于下、离明于上,动而明、明而威。颐口之中有间(九四如物梗于口),噬之而后合,故为噬嗑。以明察决狱、去其间梗,故「利用狱」。—— 王弼《周易注》
程颐释噬嗑为啮合(颐中有物曰噬嗑):离上震下,电明雷威。大象「先王以明罚敕法」——雷电明威,先王法之,明其刑罚、正其法令。口中有物间之,必啮而后合;犹天下有间(梗阻奸宄),以刑狱去之,故「利用狱」。—— 程颐《周易程氏传》(伊川易传)
朱熹《本义》:噬嗑,啮而合之。震下离上,颐中有物(九四),啮之使合。「亨」,间去则通;「利用狱」,离明震威、可以折狱用刑。本义就治间去梗、明罚用狱立言。—— 朱熹《周易本义》
尚氏释噬嗑,震下离上:震为雷、为动,离为火、为电、为明。「雷电」合而成威明,噬嗑之象。卦象颐中有一阳(九四)如物梗于口,噬之乃合,故为噬嗑;离明可照、震威可决,故「利用狱」。尚氏以雷电之象、颐中梗物之爻象,坐实「噬嗑」「用狱」之辞。—— 尚秉和《周易尚氏学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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