卦象結構
| 上卦 | 震(雷)☳ |
|---|---|
| 下卦 | 坤(地)☷ |
| 互卦 | 第 39 卦 蹇 |
| 錯卦 | 第 9 卦 小畜 |
| 綜卦 | 第 15 卦 謙 |
卦辭 · 彖 · 大象
卦辭豫:利建侯行师。
彖《彖》曰:豫,刚应而志行,顺以动,豫。豫顺以动,故天地如之,而况建侯行师乎?天地以顺动,故日月不过,而四时不忒。圣人以顺动,则刑罚清而民服,豫之时义大矣哉!
大象《象》曰:雷出地奋,豫。先王以作乐崇德,殷荐之上帝,以配祖考。
六爻 · 爻辭與小象
歷代註疏
四家註來源:王弼《周易註》· 程頤《周易程氏傳》· 朱熹《周易本義》· 尚秉和《周易尚氏學》。
王弼释豫为和乐、顺动:坤顺于下、震动于上,顺以动,故为豫。九四一阳为卦主,上下群阴应之,动而众顺,故「利建侯行师」——顺动得众,可以兴大事。豫之要,在顺理而动。—— 王弼《周易註》
程颐释豫为和乐悦豫:震上坤下,动而和顺,故为豫。大象「先王以作乐崇德、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」——雷出地奋、阳气和畅,先王法之,作乐崇德、荐于上帝祖考。「利建侯行师」,顺以动则众从,故可建侯行师。—— 程頤《周易程氏傳》(伊川易傳)
朱熹《本义》:豫,和乐也。坤下震上,顺以动。九四一阳,上下群阴应之,为豫之主。「利建侯行师」,本义谓顺动得众、可以有为。豫贵顺理,逸豫过则失之。—— 朱熹《周易本義》
尚氏释豫,坤下震上:坤为地、为众,震为雷、为动、为长子。「雷出地奋」,阳气奋出于地、和畅之象,故为豫。九四一阳为成卦之主,众阴顺应;「利建侯行师」取震为侯、坤为众(师)之象。尚氏以雷出地奋之象、一阳得众之爻象,坐实「豫」之辞。—— 尚秉和《周易尚氏學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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