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艮為山 · 第 52 卦

Gèn
上卦 艮(山)· 下卦 艮(山)

卦象結構

上卦艮(山)☶
下卦艮(山)☶
互卦第 40 卦 解
錯卦第 58 卦 兌
綜卦第 51 卦 震

卦辭 · 彖 · 大象

卦辭艮:艮其背,不获其身;行其庭,不见其人,无咎。

《彖》曰:艮,止也。时止则止,时行则行,动静不失其时,其道光明。艮其止,止其所也。上下敌应,不相与也。是以“不获其身,行其庭,不见其人,无咎”也。

大象《象》曰:兼山,艮。君子以思不出其位。

六爻 · 爻辭與小象

初六

初六,艮其趾,无咎,利永贞。

《象》曰:“艮其趾”,未失正也。

變爻 → 第 22 卦 賁

歷代註疏
六二

六二,艮其腓,不拯其随,其心不快。

《象》曰:“不拯其随”,未退听也。

變爻 → 第 18 卦 蠱

歷代註疏
九三

九三,艮其限,列其夤,厉熏心。

《象》曰:“艮其限”,危熏心也。

變爻 → 第 23 卦 剥

歷代註疏
六四

六四,艮其身,无咎。

《象》曰:“艮其身”,止诸躬也。

變爻 → 第 56 卦 旅

歷代註疏
六五

六五,艮其辅,言有序,悔亡。

《象》曰:“艮其辅”,以中正也。

變爻 → 第 53 卦 漸

歷代註疏
上九

上九,敦艮,吉。

《象》曰:“敦艮之吉”,以厚终也。

變爻 → 第 15 卦 謙

歷代註疏

歷代註疏

四家註來源:王弼《周易註》· 程頤《周易程氏傳》· 朱熹《周易本義》· 尚秉和《周易尚氏學》。

王弼释艮为止:上下皆艮、兼山之象,止之重者,故为艮。「艮其背」,背者无见之地,止于所不见(止于无欲之地)则不获其身、不见其人,物我两忘而各止其所,故「无咎」。艮之道,在止于所当止。—— 王弼《周易註》
程颐释艮为止:上下皆艮、兼山相重,止而又止,故为艮。大象「君子以思不出其位」——艮止之义,各止其分、思不越其位。「艮其背、不获其身」,止于所不见、不为欲动;「行其庭、不见其人」,相背而不交,止之至。止得其所则无咎。—— 程頤《周易程氏傳》(伊川易傳)
朱熹《本义》:艮,止也。一阳止于二阴之上、上下皆艮。「艮其背」,止于所不见之地、不随物欲而动,则不获其身、不见其人,止之至,故无咎。本义谓止当其所、各安其分。—— 朱熹《周易本義》
尚氏释艮,艮下艮上:艮为山、为止。上下皆艮、兼山相重,止之重者,故为艮。一阳止于二阴之上,止之象。「艮其背」,背为静止不见之处,止于无欲之象。尚氏以兼山相止之象、一阳止上之爻象,坐实「艮」之辞,与震反对。—— 尚秉和《周易尚氏學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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